马来西亚房地产發展商的屋業發展計劃若在5月1日前获批准或已建設,发展商則可按照原定的政策,即可以售賣50萬令吉以上的房屋給外國人。若發展計劃是在5月1日之後才獲批准建設的,則需要依照新政策,即只能售賣100萬令吉以上
的房屋給外國購屋者。
马来西亚房地產发展商公会柔佛州分會主席許木与日前联同該會理事与傳媒午餐會時,也披露了上述消息。外國人購買房產的門檻一旦提高至100萬令吉以上,同時也實施提高政府稅務的措施,預料將冲击州內的產業市場。
马来西亚外國买房者交易時所須繳付的政府稅務,也從目前的1萬令吉提高至房價的2%,即若他們購買150万令吉的房產,他們必須繳付3萬令吉的政府稅務。
新政策對發展商而言,影響很大,因為他們已推介的房產計劃已無法改變,提高政府稅務將導致房屋的成本調高;那些已經購買50萬令吉房產的外國人,在新的政策下,只能將他們的房產轉售給马来西亚本地人,而不能轉售給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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