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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马来西亚国会辩论通过2部贸易类法案
该信息由 www.mm2hservices.com 编辑于2016-04-05 10:36 阅读: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服务中心讯:马来西亚国会经过约4小时辩论后,国会下议院最终在表决声浪下通过两项皆由国內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所提呈的法案,即《2015年公司(修正)法案》以及《投资计划法案》(Skim Kepentingan)。
 
贸消部是于2015年12月5日提呈《2015年公司(修正)法案》一读,并于上周四(3月31日)提呈二读,以修改原有的《1965年公司法令》。
 
在该法案下,公司可拥有章程,但可不设章程。若有关公司拥有章程,一旦修改法令,该公司的董事及成员仍受章程约束。至于没章程的公司,有关的董事及成员,则必须根据法令行事。
 
此外,在私人公司的定义上,私人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不可超过50人,同时必须拥有限制股票转移的权利。
 
不过,在该法案通过二读,并进入三读阶段时,社会主义党和丰议员再也古玛却引援国会议会常规第54(2)条文要求,將法案提交国会遴选委员会处理。
 
再也古玛指出,鉴于有关法案倾向于以维护公司利益为主的事项,並没提到如何维护员工权益的事项,故此要求由遴选委员会修改有关法案,以纳入数项保

护员工权益的条例。
 
尽管如此,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却回应,有关再也古玛所提出指维护员工权益的法案,应该是在其他法令下修改,并非公司法令,而国会最终也以表决声浪通过该法案。
 
另一方面,至于《2015年投资计划法案》一读则是也同样于去年12月5日所提呈,以确保国人在投资计划中受到保障。
 
在该法案下,所有投资项目都必须注册和获得政府的批准。
 
除此,有关的投资计划也只能由合法注册的公司出售,任何私人单位都禁止对外推销没获得政府批准的投资计划。
 
法案也阐明,所有的投资计划必须向政府注册,以确保投资计划购买者的利益受到保障,一旦计划出现问题时,有关的公司会作出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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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w.mm2hservic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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