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旗被称为“辉煌条纹”。主体是由14道红白相间、宽度相等的横条组成。左上方有一深蓝色的长方形,上有一弯黄色新月和一颗14个尖角的黄色星。14道红白横条和 14角星原代表全国14个州,自新加坡在1965年独立后,又代表13个州属及联邦政府的平等关系。这14角星星被叫做十四芒星,又名“联邦之星”,象征着马来西亚十三个州属与联邦 政府联合、团结一致。蓝色象征人民的团结及马来西亚与英联邦的关系——英国国旗以蓝色为旗底,黄色象征国家元首,新月象征马来西亚的国教伊斯兰教。黄色象征皇室,红色象征 勇敢,白色象征纯洁。
马来亚联邦国旗(马来西亚国旗的“前身”)是1947年由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的公共工程局建筑师“默罕莫韩沙(Mohamed Hamzah)”设计的。本来的设计里的大星星只有5个角,政府接纳了默罕莫的设计后,把大星星改为11个角。马来西亚成立后,大星星再作改变,成为14个角。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这道旗帜自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时正式开始启用。是马来西亚的国家主权象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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